活动详情
中欧全面投资协定》于2020年底结束谈判,其中对市场准入采取了"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"管理模式,是中国对外签的第一个包含市场准入内容的投资协议,将中国入世后的自主开放措施转化为对外经贸协议项下的义务,提供了对外开放举措不能回退的外部约束力。中欧协定生效后,将取代中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现行有效的26个双边投资协定,继而为中欧双向投资提供一个统一的法律框架,为实现我国高水平市场开放奠定基础。
为了帮助会员企业更深入地了解《中欧全面投资协定》及其投资市场准入规则,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将举办《中欧全面投资协定》市场准入承诺解读讲座,由黄峰会长(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、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、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中方代表团副团长(负责负面清单))讲解中国的市场准入承诺表。